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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正成牧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仓储,销售,养殖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产品涵盖五大系列,包括猪、牛羊、禽等家畜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共百余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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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和祖代以上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父母代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和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具体核发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是通过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来源清楚且符合种用标准;

(二)生产经营规模符合种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生产经营的除外);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饲养、疫病防控等专业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饲养、生产性能测定等设施设备;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六)有完善的质量管理、育种记录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生产经营,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家畜饲养、繁育、治疗场地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质量检测、产品储存、档案管理场所;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家畜饲养和遗传材料生产、检测、保存、运输等设施设备;

(三)饲养的种畜符合种用标准,并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数量;

(四)体外受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来源明确,三代系谱清楚,供体畜符合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

(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七条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者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种畜禽生产群存栏规模情况说明;

(四)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五)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六)设施设备情况说明;

(七)质量管理、档案记录、销售台账等制度材料;

(八)种畜禽来源说明及系谱档案复印件;

(九)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十)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不需要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种畜禽来源、品种代别、饲养规模、技术人员条件、设施设备、档案记录等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由三至五名专家组成,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行组长负责制。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评审专家库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十条 申请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含现场评审时间)作出许可决定。

申请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应当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并自收到评审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许可证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类型、生产经营畜禽种类和品种、有效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具体样式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

第十二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六个月前重新申请。

第十三条 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变更:

(一)变更生产经营者名称;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从事父母代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和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需要变更其生产经营的畜禽品种。

第十四条  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一)变更生产经营类型;

(二)变更生产经营畜禽种类;

(三)变更生产经营场所;

(四)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和祖代以上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生产经营,变更其生产经营的畜禽品种。

第十五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并予以公告:

(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二)依法被撤销、撤回、吊销;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办理。

第十七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经营档案。

生产经营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畜禽种类、品种(配套系)名称、繁育生产记录、兽药使用及疫病检测记录、场内生产性能测定记录、种畜禽系谱等;

(二)种畜禽销售对象姓名及地址、品种(配套系)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票据以及检疫证明、种畜禽合格证明;

(三)生产经营遗传材料的,还应当包括生产时间地点、加工包装规格、标签标注说明、出入库数量、质量检验报告等。

种畜禽生产经营档案应当至少保存两年,档案记载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保证可追溯。

第十八条 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每年131日前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填报年度种畜禽存栏量、销售量及种畜禽生产性能等信息。

第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撤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材料质量检验检测等监督抽查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种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标准和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57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2010121日发布、20151030日修订的《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2025-04-26
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
  为便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5年稳定实施的中央财政到人到户农业补贴政策发布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补贴依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等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任务的主体。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小麦生产中后期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
  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鼓励引导规模种植户承担相关任务,促进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本土化、熟化进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承担示范任务的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
  五、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继续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在稻谷主产省实施稻谷补贴,保障粮食安全。
  六、耕地轮作休耕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耕地轮作休耕任务的种植主体。重点支持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轮作,在黄淮海地区实施小麦玉米和小麦大豆(花生)年际轮作,在北方农牧交错区和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花、玉米等与花生、大豆轮作或间套作,扩大大豆和油料面积。继续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等地实施休耕试点。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主体。支持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推广应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关键环节、单环节服务补助重点聚焦粮食精量播种等急需破解的短板制约环节。
  八、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继续在13个牧区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河北、陕西等5省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可用于推动生产转型,提高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对农牧民的补助奖励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发放给农牧民。
  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财政继续为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包括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三大粮食作物制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和商品林、青稞、牦牛、藏系羊。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 25% 的基础上,区分东部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种植业保险分别提供 35%、45% 的补贴,对养殖业保险分别提供 40%、50%的补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全国全面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此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
  上述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按照规定因素测算分配到省,由省级按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基层细化补贴范围、支持对象和补贴标准。


2025-04-26
《逐步把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方案》)。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总体要求?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为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多年稳产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投入标准,真正把15.46亿亩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实地调研,研究起草了《方案》,明确提出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总体要求、建设安排、建设管理、运营管护、政策协同、保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快现代化良田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逐步把具备条件的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加大投入力度,做到新建和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建设和管护并重,真正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逐步把具备条件的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建设安排?


  答:《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在建设布局方面,《方案》提出要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区域。下一步,层面还将制定分区分类建设指南,明确不同区域建设重点和标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建设任务。


  在建设标准方面,《方案》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同时,要求通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


  在建设内容方面,《方案》明确提出要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问:《方案》对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责任如何落实?


  答: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方案》从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提出了加强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等要求。


  在项目实施方面,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属地责任,严格农田建设相关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在资金监管方面,要求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预警监控、专项核查,坚决防止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的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实现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


  在竣工验收方面,要求严格验收环节质量控制,落实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程序,将是否符合项目设计要求、能否有效提升旱涝保收能力和粮食产能以及试用结果、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在责任落实方面,中央层面加强制度设计、总体规划、通用标准确定、投入安排、指导监督等宏观管理工作,省级政府对目标任务落实、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运营管护等负总责,市地级政府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要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管,加强行业管理,开展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惩戒。


  问:对于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方案》在运营管护上有什么要求?


  答:《方案》要求地方分级压实高标准农田属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运营管护内容和标准。对于公共设施,县级政府要明确管护主体,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维护;对于田间地头日常使用率高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管护”,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的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通过自主投工筹资等方式开展日常运营管护。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机构、工程质量保险等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模式。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严禁擅自占用;经依法批准允许占用的,各地要及时落实补建,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对因灾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及时修复或补建。


  问:《方案》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协同,如何推进落实?


  答: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涉及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水资源配套、资金投入等方面政策协同配合。


  一是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提出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要求及时划为基本农田。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的基本农田,暂缓开展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基本农田。


  二是水资源配套,提出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坚持以水定地,合理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及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不同类型水源工程建设,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等,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等,提升农田灌溉排涝能力。


  三是资金投入,提出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省级政府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和社会投资等多元化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路径,并要求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运营管护经费。


2025-04-26
吉林省梨树县粮食丰收已成定局,有

近日,为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吉林省梨树县开展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提高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梨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专家对理论测产前5名的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实收测产。 

  专家组严格按照《2023年全省粮食作物高产竞赛活动方案》中附录的测产办法,分别对梨树县森农农民专业合作社、梨树县梨树镇宏旺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梨树县超越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梨树县白山乡张帅农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辽河农垦管理区金北溢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五家玉米种植主体进行实收测产。 

  经过实收测产,梨树县森农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平均亩产952.6公斤(14%含水率)获得梨树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名。 

  “得了高产竞赛名,可真是太高兴了。现在我深深感觉到科技的重要性,要是没有好的技术,那种不出好地。”梨树县森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海森难掩喜悦地对记者说,今年,合作社地全都采取“梨树模式”秸秆覆盖种植方式,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的老师和梨树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技术人员总来我这进行技术指导。现在看哪,今年是大丰收了! 

  梨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长黄金来表示:总体看,今年生长季降雨充沛、日照足。目前,粮食丰收已成定局。按照目前生产形式看,粮食产量初步预测稳定可以达到43.5亿斤以上,有望冲击44亿斤。 

  资料来源:彩练新闻

2023-10-23
断奶仔猪腹泻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对于能繁猪场来说,断奶仔猪的腹泻是最常见、最严重的仔猪疾病之一,也是引起断奶仔猪死亡的重要原因。断奶仔猪腹泻在养猪业中危害居首,导致仔猪成活率降低,饲料报酬降低,生长缓慢,生长发育停滞甚至形成僵猪。同时由于腹泻导致体质下降,免疫力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减弱,容易继发感染其他疾病,严重威胁养猪业的健康发展。那么,造成断奶仔猪的的原因有那些呢?

首先,从断奶本身来说,对仔猪就是一个更大的应激,由于失去母猪,会导致仔猪植物性神经紊乱,体液丢失较为厉害。
其次,仔猪由采食乳汁到采食固体饲料,会出现这种由液体到固体的改变不适应导致拒食,然而拒食之后由于饥饿会大量采食固体饲料,导致仔猪小肠后段和大肠内积存不能消化的食糜,渗透压过高,引起仔猪腹泻。再次,断奶仔猪的小肠后段和大肠内积存了大量不能消化的食糜,为细菌的繁殖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大量的细菌产生毒素刺激肠壁细胞分泌体液,导致仔猪腹泻。最后,由于血液的渗透压与肠内相比过低,水分向肠内流,导致腹泻。
针对上述原因分析,猪场饲养管理管家从免疫、饲料营养、饲养管理等角度,提出了一些综合性预防措施,并讨论了治疗断奶仔猪腹泻的方法
,就是增加乳猪料的适口性,使仔猪在断奶前习惯吃和消化颗粒饲料,减少对刺激仔猪肠道消化吸收功能的饲料,尽量增加使用粗纤维较低的饲料产品,可以使用香味素等产品。
第二,对断奶仔猪饲喂的饲料应该以易消化、无刺激、粗纤维含量低为主,可适当添加部分乳清粉等。
第三,防止大肠杆菌的繁殖,可以使用一些好的抗生素。第四,减少断奶后第二周的采食量,可以试行在第二周换用普通饲料或限料饲养。
第五,增及血液渗透压,可以向饲料中添加易吸收的离子如钾钠葡萄糖等。
第六,为保护肠粘膜,可以适当添加部分对仔猪肠道有益的保健类产品或药物。
第七,腹泻较严重的可以短期使用部分胆碱抑制剂如阿托品。
第八,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减少平滑肌蠕动,如保温、防止散热,冬季特别应注意仔猪的保暖措施,减少“贼风”等环境对仔猪带来的影响。断奶仔猪的保育尤为重要,这关系到猪场的经济效益,断奶仔猪的存活率的越高,猪场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越高。减少断奶仔猪的腹泻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良好的生存环境、优良的技术管理,不仅会增加断奶仔猪的体重,也会减少僵猪、死猪的发生。



2023-10-23
中兽药适口性差,可以在给药时加点
由于某些中兽药适口性很差,那么可不可以在给药时加点糖呢?用来改善其适口性让鸡更愿意喝呢。答案是慎重。

为什么呢?(原因有三点)
首先,临床上所用的各种糖多作为中药使用的,具有味甘而补虚,若所治的邪实之症那么就不利于驱邪反而会加重病情。
另外,由于中药的化学成分极其复杂,其中某些蛋白质或者鞣质能够与糖特别是含有铁钙等无机元素以及其他杂质较多的红糖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中的某些成分凝固变性,进而浑浊沉淀影响药效。
所以说呢在一线临床上,能否在使用某些中兽药时加糖,我给出的答案是:要慎重!
中兽药的六大好处
,提高非特异性免疫力
一些中兽药,特别是补虚药和复方制剂,能够使动物机体产生特异和非特异免疫功能,增强细胞和体液的免疫力。如党参、首乌、刺五加能升高外周白细胞,增强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正常动物服川黄芪后血中IgE、IgM含量显着增加。四料子汤、四物汤、六味地黄丸都对细胞免疫和抗体形成有促进作用。
第二,抗感染作用明显
清热类药在抗病原微生物方面效果尤为显着。如双花、黄芪、板蓝根、贯众等对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痢疾杆菌、绿脓杆菌等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都有杀灭和抑制作用,并能预防病毒、钩端螺旋体、致病性真菌和原虫感染;同时能激发机体抗感染的免疫功能,增强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能力,促进抗体的形成。
第三,能减少抗药性
据资料介绍,某肥猪场为控制猪气喘病,土霉素用量则逐年上升,防治效果却不明显。中药应用多为复方,以复方中多种成分,从核糖核酸、脱氧核糖核酸、能量转化的各个环节来干扰病原微生物的代谢,不易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有效地抑制、杀灭病原微生物。
第四,减少毒副作用
中药中大多是天然植物,主要成分为生物碱、甙类、挥发油、树脂类、有机酸、色素、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中药不同于抗生素、化学合成药、激素等,对机体生理功能无明显损伤等毒副作用。
第五,增强抗应激能力
由于长途运输、高密度饲养,动物受噪音、强光、寒冷、高热、大风、饥渴等刺激,应激症呈上升趋势。一些中药能增强机体对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有害刺激的防御能力,使紊乱的机能恢复正常。如党参、刺五加等可使小动物抗高温和低温能力明显提高;生脉散能提高动物耐受能力,延长存活时间,使缺氧的动物心肌中RNA含量明显增加;如运输中的小动物种兔、银狐等用延胡索、党参、刺五加结合VC、VE使用,有良好的抗应激效果。
第六,调节机体新陈代谢功能
黄芪具有增强细胞的生理代谢作用,促进血清和肝肌蛋白质的更新,当归有抗维生素E缺乏作用。用首乌、曲香、黄芪等中药添加于育肥猪的饲料中,一周后,生猪皮毛出现红润,食欲旺盛,行为安静,生长加快,抗病力强,合成代谢明显。


2023-10-23
断奶仔猪为什么容易发生腹泻

一、仔猪在45~60分钟时间内感到有点饿是很正常的事,并且会四下找东西吃。而此时它的母亲已经不见了。

二、在1~2小时后胃和十二指肠就空了,连小肠前半部分也将其内容物进一步向后移到了其他吸收部位,并在肠道比较靠后的地方被有益菌继续加工处理。

三、“是的,有些笨猪不喜欢这种香气宜人的固态过渡料”,有小猪这样认为。而那些笨猪是这样想的——“它既不湿润也不热,硬的像沙子一样,尝起来的味道或感觉不像乳汁,我猜里面一定含有很多纤维物质,对我不利。我不会去吃的,我相信妈妈很快就会出现的”。

四、经过3~4小时以后,仔猪已变得饥饿难耐,同一栏内的一些胆大的非常饿的小猪开始尝试着吃固体饲料。“或许我可以试着再吃一点”,小猪一边这样想一边继续吃。虽然固体饲料不是很好的乳汁代替品,但吃多了以后也能消除饥饿感。这就是所谓的“摄食过量”。

五、但仔猪的胃是无法扩张的,不能容纳仔猪吞咽下去的全部固体饲料,这些食物只有两条代谢途径:一是被吐出来;二是通过最自然的线路进入十二指肠,再到等待补给的小肠,从而再次激活饥饿反射。

六、因此,摄入的固体饲料在胃和十二指肠中没有停留足够长的时间,为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及脂肪在小肠中的吸收做好准备。也没有进行充分的酸浴,以清除那些对天然的强酸性物质敏感的有害细菌。

七、最终,食物带着错误的吸收信号并搭载着有害菌很快就到达了小肠。

接下去发生了什么?

1、食物在小肠的最前端形成了一个堵塞,不能被充分地吸收,于是滞留在这个位置。这是严重的消化不良。但对细菌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繁殖场所,可以获得免费的食物。它们快速繁殖,释放出毒素来破坏脆弱的吸收结构——肠绒毛(覆盖在细胞表面识别和吸收经适当消化过的营养物质。但不吸收那些没有充分预消化过的物质)。

2、细菌会引起肠绒毛防御性地缩短,导致巨大的吸收面积(每头仔猪都有大约半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吸收面积)可能被缩减至只有足球场禁区那么大。对营养物质的吸收能力大幅度下降。

3、这个肠绒毛减少的过程会刺激肠绒毛基部的细胞(隐窝细胞)慢慢渗出水分。这一过程使食物被液化,同时刺激排便,将堵塞的食物沿着消化道下游清除出去,使消化道变得顺畅。这就是腹泻——像冲厕所一样帮助清除消化道中潜在的致命物质。

4、这就是断奶仔猪容易腹泻的原因。这是机体的一种防御机制——尽量使事态往好的方向发展。(资料来源:快乐养猪)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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